特種設備許可證有效期是3年。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定期進行評估和檢測,并在特種設備許可證到期前辦理續(xù)期手續(xù)。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yè)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提出延期申請。
特種設備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4年,許可證上應當注明有效期限。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許可單位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換證申請,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換證手續(xù)。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許可單位未辦理換證手續(xù)的,許可證自動失效。
許可機關在受理申請后,應當組織專家對申請單位進行現場評審,對申請單位的管理體系、技術能力、設備設施、人員資質、產品質量等進行綜合評價,出具評審報告,并提出評審意見。許可機關在收到評審報告后,應當根據評審意見,對申請單位是否符合許可條件進行審定,對符合許可條件的,出具許可證書,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并說明理由。許可機關應當在收到評審報告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許可證:是指對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許可,證書編號以TSJ開頭,后面跟上相應的檢驗檢測項目代碼和序號,如TSJ01***-20表示鍋爐檢驗檢測許可證,TSJ03*-20**表示電梯檢驗檢測許可證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許可證的作用是保證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機構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提供準確可靠的檢驗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