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
有效期通常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履約義務完成后的一定期限止,一般為 1 年至 3 年左右。以建筑工程合同為例,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涵蓋整個工程建設期,一般小型建筑項目的履約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1 年至 1.5 年,中型項目可能為 1.5 年至 2 年,大型項目可能達到 2 年至 3 年甚至更長。若合同有質量保證期的約定,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會延長至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一定時間,如質量保證期為 1 年,履約保函可能會在質量保證期結束后再延長 30 天至 90 天,以確保承包人履行質量保修義務。
申請人自身方面
信用狀況不佳:申請人在金融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有不良信用記錄,如逾期貸款、拖欠工程款、違約等行為,擔保機構為控制風險,可能拒絕其延期申請。
財務狀況惡化:申請人近期財務狀況明顯變差,如出現(xiàn)嚴重虧損、資產(chǎn)負債率過高、現(xiàn)金流緊張等情況,擔保機構會認為其履約能力下降,增加了保函延期后的風險,從而拒絕申請。
履約保函
參照合同進度:以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或履約進度為重要依據(jù),詳細說明因何種合理原因導致無法在原保函有效期內完成履約,如不可抗力、設計變更、甲方原因等。
提供進度證明:需提供詳細的工程進度報告、監(jiān)理證明等材料,以證明項目確實需要延期,且延期后的時間能夠滿足完成履約的實際需求。
與業(yè)主協(xié)調:與業(yè)主保持密切溝通,確保業(yè)主對保函延期無異議,因為業(yè)主作為保函的受益人,其意見對擔保機構審批延期申請至關重要。
質量保函
依據(jù)質量保證期規(guī)定:嚴格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量保證期條款來確定是否需要申請延期以及延期的時長,質量問題的界定和處理方式也要符合合同約定。
提供質量檢驗報告:如有必要,需提供由專業(yè)檢驗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報告,證明項目存在需要延長質量保證期的質量問題或潛在風險,如出現(xiàn)質量瑕疵需要更長時間觀察和整改等。
明確維修責任:在申請中明確在保函延期期間,申請人對于可能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的維修責任和處理方式,確保擔保機構和受益人的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