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相關資料
招投標文件: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合同類:施工合同、與保函相關的主合同及附屬從合同。
其他資料:如項目計劃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能證明項目情況的文件。
質量保函
有效期通常從工程竣工或貨物交付驗收合格之日起,至質量保證期結束后的一定時間止,一般為 1 年至 5 年。對于普通的工業(yè)產(chǎn)品,質量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1 年至 2 年;對于一些大型機械設備或關鍵基礎設施項目,質量保函有效期可能會達到 3 年至 5 年,如大型電站設備的質量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3 年至 5 年,以保證設備在較長時間內(nèi)的正常運行和質量問題的解決。
項目相關方面
項目存在違規(guī)問題:項目本身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如未取得必要的審批手續(xù)、違反環(huán)保規(guī)定、存在轉包分包等不符合招標文件或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情況,擔保機構為避免卷入法律糾紛,會拒絕保函延期申請。
項目進度不合理:申請延期的理由與項目實際進度不符,或項目進度嚴重滯后且無合理說明和改進措施,擔保機構可能認為項目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和風險,不批準延期。
保函本身及相關約定方面
保函條款限制:原保函條款中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延期,或對延期有嚴格的條件限制,而申請人的情況不符合這些條件,擔保機構只能按照保函條款執(zhí)行,拒絕延期申請。
與受益人未達成一致:投標保函涉及申請人、擔保機構和受益人三方,若受益人不同意保函延期,擔保機構出于維護各方利益平衡和合同約定的考慮,通常不會批準延期申請。
超過擔保機構規(guī)定期限:擔保機構可能對接受保函延期申請有時間限制,如規(guī)定必須在原保函到期前若干天內(nèi)提交申請,申請人超過了這個期限才提交,擔保機構可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