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nèi)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jiān)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建設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驗收期限:
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nèi)應當組織消防驗收,并出具消防驗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