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照留學項目自1995年5月長沙明照日本語專修學院(以下簡稱我院)成立起便已開展。經過我院多年的努力,留學項目已初具規(guī)模。目前我院可為學生辦理赴日本、韓國、英國等國家的留學業(yè)務;可根據學生的學歷及外語能力辦理國外的語言學校、大學預科、大學三年級編入、研究生院等留學手續(xù)。我院的海外友好交流校有50余所,特別是日本的友好交流校眾多,從北到南,遍及日本各個地區(qū)。
為了給明照學生提供更好的境外服務,我院于2008年在日本東京設立了明照東京事務局,由曾經任職于我院的積田吉起老師擔任事務局的局長,由此一來,我院的留學項目便形成了集國內培訓、留學手續(xù)辦理、境外服務于一體的、一條龍服務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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